厦门特房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关于郑剑国等同志任免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11/10/10 17:16:00  来源:  点击次数:19893

公司各部门、直属企业:

       根据“中共厦门经济特区房地产开发集团有限公司常委会2011年度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(十)”文件精神,经公司研究决定:

       郑剑国同志任厦门盛仕兴建筑装饰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;

       陈星辉同志任厦门广德信建筑劳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;

       李澄水同志任厦门宏士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。

       以上人员任期均自2011年9月10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。

       因工作调动及岗位调整,以上公司原法定代表人不再担任原任职务。

       特此通知!