我司林永福同志获厦门市“2010-2011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

发布时间:2012/3/23 15:34:00  来源:  点击次数:19505

    近日,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了《厦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~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通报》(厦府〔2012〕50号),我司林永福同志被授予“2010~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”荣誉称号。

    林永福同志熟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、规章、规程和标准,具有强烈的事业心、责任感、使命感,在工作中能通过各种途径学习业务知识,不断提高自身的业务管理能力,具有较高的管理水平。他积极投身南平援建项目的建设,在担任创新大厦项目技术负责人期间,尽职履责,该项目的钢筋班组及木工班组荣获厦门市重点工程2011年“工人先锋号”荣誉称号,并获得厦门市“文明施工工地”牌匾。

    2011年10月起,林永福同志开始担任公司安全部副经理,认真履行职责,落实安全生产责任,加大安全生产监督,公司未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,有力地保障了企业和广大群众的财产生命安全。2011年公司获得省文明工地2个、市文明工地4个,多个项目获得厦门市建设与管理局、质量安全监督站通报表扬。同时,他积极探索安全生产工作的新思路、新方法,在公司的安全生产体制建设、宣传教育培训等工作中均有突出表现。

(特房建工 安全部)